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国际传播环境下短视频应用发展分析******
国际传播环境下短视频应用发展分析
——以“抖音”及其国际版“TikTok”为例
陈 昊 李凯旋
【提要】新媒体时代,短视频作为能够满足受众表达的新媒体产品,以抖音为代表的移动端短视频平台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算法等技术的加持下,传播主体、传播内容和传播效果不同程度上实现了跨越。平台通过构建中心化展示手段,满足了不同语境下受众对短视频产品的需求,政府机构、主流媒体、头部 KOL、MCN 机构等纷纷入驻,与粉丝充分建立粘性。国内短视频行业快速发展为其“破圈出海”,融入国际传播环境提供了契机。2017 年以来,TikTok(抖音国际版)已面向全球 154 个国家和地区,发布了 75 种不同语言版本,目前全球用户高达 10 亿。然而,短视频在实现国际领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文化认同、经营方向和用户体验等方面的问题和挑战。
【关键词】短视频 国际传播 TikTok 传播特点 发展趋势
一、国内外短视频传播的发展现状
1、传播主体的多元化
(1)原创内容生产用户不断增长
近年来,以短视频为代表的新媒体产品凭借其生动、趣味的特点,不断迎合用户阅读喜好,赢得国内用户追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所做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为 8.73 亿,占网民整体规模 9.89 亿的 88.3%。到 2022 年抖音各版本在国内的日活跃用户已超越 6 亿,位居短视频行业头部。
国际方面,全球移动应用数据平台 Sensor Tower 商店情报数据显示,2022 年 1 月抖音及其海外版 TikTok 以将近 6700 万下载量,蝉联全球移动应用(非游戏)下载榜冠军。其实,早在 2021 年 TikTok 的全球活跃用户就已经超越了 10 亿。
作为构建中心化展示平台的短视频应用,抖音以及 TikTok 网罗不同文化、不同国籍、不同类型的头部KOL活跃在平台,极大的吸引了人气。与此同时,较低的创作门槛,简易方便的拍摄和剪辑模式,多样的应用插件,帮助用户迅速剪辑出优质短视频,极大程度上满足了不同水平用户进行短视频创作的诉求。随着 UGC(用户生产内容)成为短视频内容生产的新主流群体,媒介即人的延伸的理念也逐步运用于短视频领域。
(2)专业内容生产主体不断探索
抖音以及海外版 TikTok 在内容创作上都采用了 UGC+PGC 的生产模式。如果说 UGC内容生产方式大大满足了受众通过短视频自我展示的心理,其 PGC(专业生产内容)生产模式也打破地域、文化、语言的壁垒,让更多的用户参与其中,快速实现了全球化的发展。
在短视频日益占据用户生活的今天,专业内容生产主体也不断探索新的发展方向——入驻短视频平台,这也使得短视频制作成为新媒体环境下国内外多个专业媒体的标配。[1] 在以传统媒体为代表的专业内容生产主体入驻抖音平台之初,也只是对其两微一端内容的平移和截取,但是由于短视频的时长限制和用户的碎片化阅读需求,其并不能展现原始内容的全貌,其传播效果并不乐观。近年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华盛顿邮报》也在不断探索内容生产的新方式。
抖音号“新闻联播”在 2019 年 7 月开始推出《主播说联播》栏目,联播结束后,主持人一改新闻联播中严肃的形象,用通俗接地气的语言评论热点新闻。《华盛顿邮报》作为美国具有相当资历的媒体,也利用 TikTok 账号放映自家新闻间的花絮内容。
传统媒体的不断探索,迅速在抖音平台吸引了上千万粉丝。有学者称,专业内容生产主体在短视频平台也迎来了“第二个春天”。
2、传播内容不断创新
近年来,今日头条孵化的以创意短视频为主要推送内容的抖音及其海外版 TikTok,作为一款可以分享生活的社交类软件,为用户创造了丰富多样的玩法,它旨在帮助国内外大众用户表达自我,记录美好生活,并带动用户由记录生活向改变生活转变。
个人播主入驻抖音,通过对日常趣闻、成长点滴等内容进行短视频化的剪辑,实现传播美好生活的理念。抖音号“燃烧的陀螺仪”,以独特的摄影视角和富有节奏的细节特写,记录着一个乘务人员的航空生活和各地的风景,向用户传递着“只要用心,生活处处皆美好”的生活态度。在海外版 TikTok 上,网红海莉作为青少年,通过这样一个大流量的平台,不断地展现自己的日常生活和才艺,表现了快节奏时代的生活享受。
这些记录生活的短视频账号都拥有着几万至几百万的粉丝不等,每一条作品下面都有着活跃粉丝对其生活的点评和感叹,动辄几万甚至几十万的浏览量和点赞量背后,是粉丝们对其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的认同,也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众多用户的生活观点和生活方式。
3、传播效果日益高效
1974 年大众传播学者卡茨曾经提出使用与满足理论,该理论以受众的立场,分析受众对媒介的使用动机和获得需求的满足来考察大众传播给人类带来的心理和行为上的效用。抖音平台,也是基于此理论,通过对用户行为与喜好数据的抓取与分析,进而不断筛选和推送满足用户需求的内容,使用户获得心理满足,从而增强用户粘性。
抖音及 TikTok 利用大数据分析用户的阅读偏好,针对性推荐兴趣领域的内容,一方面节省了用户筛选的时间,另一方面也极大提高了短视频平台的审视率和播放率。[2]。
在新冠肺炎疫情下,人们更多关注“抗疫中的逆行者”,智能化的推送,让更多正能量的精神鼓舞着受众,在全社会形成了同心抗疫的氛围 , 在媒介的使用满足理论上智能化优点不可计数。TikTok 也利用大数据算法为根据用户的停留时间和喜好等,为用户喜爱的商品推送广告,以满足其消费需求。
二、短视频传播凸显的现存问题
1、产品水平参差不齐
(1)同质化内容导致审美疲劳
高质量的内容和翔实可靠的信息是短视频得以长远发展的必备基础。随着新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丰富多样的短视频凭借着趣味性和冒险性赢得了用户的点赞和喜爱。门框之间粘上胶带、卧室门上放一盆水或者一桶面粉,来整蛊朋友和家人的短视频让网友捧腹大笑的同时,也获得了无数网友的效仿,一时间打开抖音都是诸如此类的恶搞类内容。
得益于大量免费插件的应用,抖音和TikTok的右下角都出现了“拍同款”或者“同款音乐”的功能。用户可通过使用插件,拍摄同一背景、音乐甚至情节的短视频作品。流水化的制作手法产生大量同质化内容,不仅造成了公众资源的浪费还导致了用户的审美疲劳。
在当下新媒体产品快速更新换代的今天,包括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各种主流媒体在内的编辑、运营团队都再次提出了“内容为王”的发展策略,短视频平台的长远发展亦应如此。[3]
(2)庸俗内容加剧虚拟现实失衡
在第一章节中也论述到了短视频平台的进入门槛较低,每一个公民都可以在抖音平台拥有自己的自媒体账号,发布各类信息,吸引其他用户的眼球。因此,短视频产品除出现大量同质化内容外,也出现部分庸俗内容,加剧了部分用户对于虚拟与现实社会的失衡感。
网红播主 “迷人的郭老师”凭借着疯癫的形象、夸张的动作和不靠谱的语言表达吸引了百万粉丝,创造出“郭言郭语”,将猕猴桃、草莓等水果谐音化、怪异化。这些庸俗设置打擦边球内容的出现,使短视频内容的质量呈现参差不齐的水平,对用户的行为有着负面诱导作用。2020 年 7 月巴基斯坦曾就“不道德及不雅内容”向 TikTok 平台发出整改令,而TikTok 仅一天后就遵照巴方要求删除了 370 余万条涉嫌违规的内容。
2、内容真实客观有待考量
(1)断章取义,造成伦理失范
由于短视频本身旨在迎合用户碎片化的阅读需求,无法完全实现对短视频内容真实程度的把关,恶意传播、故意诋毁造成“网暴事件”“反转事件”等失真现象时有发生。
以国内媒体报道为例,2020 年 7 月初,杭州一位女子取快递时,被隔壁便利店老板恶意偷拍视频并造谣其出轨快递小哥,短视频快速传播,事件持续发酵,不明就里的短视频受众纷纷“吃瓜”,致使当事人无端遭受“网暴”。英国媒体《Dazed》刊文指责 TikTok 审核不利,称一条位于 TikTok# 新型冠状病毒 # 话题榜单前列的热门视频显示“新型冠状病毒是通过眼睛传播的,戴口罩根本没有用”,这条靠截取部分在线文章,以断章取义之举来博取眼球的视频,还获得了 200 多万点赞。
因此,短视频媒介构建出的“超真实”情境使得用户对于社会事实真假难辨,无法在“技术图像”构建的社会中寻找对真实的诠释方法。
(2)内容简短,产品缺乏深度
以传统媒体为载体的视频产品,通常具有较强的叙事逻辑。由于电视节目的时长远长于短视频,因此传统意义的视频产品,无论是民生新闻还是社会趣闻都强调不同的叙事结构和表达逻辑。比如国内以《老梁故事汇》为代表的社会趣闻类电视节目,为了让视频内容更加吸引受众,赢得用户喜爱,通常按照抛出问题、遇见困难、克服困难、解决问题的叙述逻辑。
抖音短视频产品由于有时长限制,需要将叙事的总时长控制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因此并没有充足的时间进行问题的抛出和前情的铺垫,为了更大程度上满足观众的好奇心和观看需求,只能单刀直入,直接讲述事件的核心矛盾或者事件结果,去故事化的表达方式并不能在故事的表达上完成深入讲解。TikTok 海外版同样是以 15 秒为时间临界点,除此之外Twitter 在 2012 年收购的 Vine,更是鼓励用户利用 6 秒钟拍摄并记录生活。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抖音用户碎片化的阅读习惯,造成注意力退化等问题。
3、形成不良用户体验
(1)信息泄露,干扰用户生活
如果用户想要在短视频平台畅所欲言地发表评论和发表短视频作品,抖音和 TikTok 等短视频平台首先会要求用户验证注册,然后便会征求用户访问相册、相机麦克风等设备的权限,一方面这的确会为更好地进行用户画像奠定基础,但是用户隐私内容的收集也使得用户面临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风险。
(2)信息茧房,加剧知识鸿沟
信息茧房的概念是由桑斯坦在《信息乌托邦》中提出的概念。人们关注的信息领域会习惯性地被自己的兴趣所引导,从而将自己的生活桎梏于像蚕茧一样的“茧房”中的现象。第一章中,提到了抖音短视频通过智能化的推送极力满足用户需求,增加用户粘性。
智能化的推送是建立在充分了解和收集了用户喜好的基础之上进行的。大数据在对用户喜好进行分析和筛选的同时也在极力进行用户的精准画像,根据用户画像为其推送内容,用户在这个过程中已经被短视频平台以“温水煮青蛙”的方式,桎梏于信息的茧房当中。
被包围在“茧房”之中的用户,对自己感兴趣的内容越加了解,则对兴趣之外的内容鲜有接触,这也就造成了用户对于一个领域和另一个领域内容了解程度的两个极端。对于不同的用户群体来说,则加剧了两个群体认知的知识鸿沟,扩大了认识偏见。这也是造成群体极化和知识圈层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短视频传播的发展趋势
1、更加贴近主流生活语态
(1)多元文化融合传播正能量
与抖音在中国国内的运营思路相似,TikTok 通过鼓励不同地区的网红、明星创作发布视频,这类人群大多作为当地的文化标签,其创作内容普遍优质,能吸引大量关联粉丝关注。通过头部 KOL 参与到主题内容创作工作中,发布励志、向上且符合当地文化内涵的内容。随着内容传播和认同感提升,更多优质播主加入,带有明显文化符号的优质内容被创作出来,符合正能量传播的短视频作品不断更新和传播。
TikTok 用户通过短视频互动平台搭建起海外中华文化的多元应用场景,多元文化在同一平台各类作品的交流中实现融合,带动了网络社交圈层的建构,大大提高了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的影响力。[4]
(2)强化平台监管与自律
监管是平台有序运行的保障,自律是平台健康发展的支撑。尽管抖音短视频平台目前已经在不断扩大内容审核团队,但是仍然需要充分发挥播主的自律性,已经充分调用广大抖音用户发挥“举报”功能。
相对于国内,2020 年以来 TikTok 在短时间内经受了诸多考验和打击,其中许多都和内容审核有关。基于互联网应用技术的进步,抖音(TikTok)审核人员开展审核工作之前,自动化审核已借助预先设计的模型对内容进行更高级的分析。所有包含儿童色情、恐怖暴力等主题的视频、图片和文字将被自动截取,等待审核人员处理并下架内容。
在抖音(TikTok)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仍然需要政府网络监管、平台技术把关、用户自律发布,根据国家网络政策和主流意识形态,制定公约内容,保持短视频平台的健康发展。
2、持续深耕满足核心用户并保证信息真实
前文中已经论述,用户碎片化的需求,导致短视频只能在特定时间内表达重点信息甚至片面信息。因此,由于时长的限制也造成了信息的片面化和信息失真等问题,因此在抖音等短视频未来趋势的发展方面,保证信息真实仍然是考验其社会效果的一个重大因素。[5]
3、培养人才专业化经营
与传统的电视视频媒体平台不同,短视频平台如果在策划、摄影、摄像、剪辑、后期包装、独立运营等各个方面都依靠强大的团队,势必在信息传播上会把大量的时间浪费在程序化工作交接上。
澎湃新闻在 2019 年 7 月开始策划“大国大桥”系列短视频,视频记者或两人一组,或一人独立,在 3 周内完成了 36 条短视频的创作。其中,记者集策划、采访、录制、剪辑于一身,短时间内高效完成拍摄任务。
未来的短视频平台依然需要培养人才进行专业化经营,这些人才的培养需要使其“身兼数职”,在内容、模式、把关上都充分熟悉了解短视频的发展程序。
四、结语
短视频作为新型网络传播平台,其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向生活和商业等领域延伸,以求达到可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国内外互联网技术的日新月异,短视频行业本身存在的瓶颈也随着短视频行业的发展日益显现:短视频行业经历着从短期获取流量的娱乐工具到满足不同类型受众表达、引导舆论导向等职能的专业化平台转变等。
本文以移动短视频平台抖音及其海外版TikTok 作为研究对象,从传播学角度分析了新媒体时代短视频平台在发展趋势、用户体验和痛点分析等维度所面临的种种问题,但在短视频平台不断进行内容监管、形式创新等自我完善的基础上,更需要政府法制建设向短视频平台倾斜,为短视频平台打造一片“净土”,做到短视频平台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陈昊系中国新闻社河北分社记者;李凯旋系河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 郑宁 . 视听语言在短视频领域的运用分析——以抖音平台为例 [J]. 中国有线电视 ,2020(12):1458-1460.
[2] 刘颖洁 . 智能媒体时代网络短视频的传播模式研究 [J]. 记者摇篮 ,2020(12):58-59.
[3] 曾 静 . 媒 体 融 合 背 景 下 主 流 媒 体新闻短视频发展策略思考 [J]. 新闻研究导刊 ,2020,11(23):1-2.
[4] 世界期待中国故事谱写新篇 [N]. 乔继红 . 新华每日电讯,2022-01-03 (002).
[5] 赵娜 , 谭天 . 中国短视频未来发展趋势和影响因素分析 [J]. 视听界 ,2019(04):5-9.
国际传播界·2022年8期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